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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了引导和激发我校学子投身科研、勇于创新,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经请示校党委同意,特此举办第二十届学生学术论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14年5月-2014年12月
二、 活动对象:
广州中医药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 活动流程:
时间
| 活动流程
| 2014年5-7月
| 征稿宣传
| 2014年10月
| 收稿
| 2014年10-11月
| 初审、复审
| 2014年11-12月
| 终审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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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
在截稿日期前交上作品即报名成功。
报名表可向各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各学院研究生会或班级学委处获取。或到百度网盘(http://pan.baidu.com/s/1eQ48ncA)下载。
百度网盘二维码:
有关通知敬请留意后续宣传。
五、作品要求:
论文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鼓励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论文参赛。
共青团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会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学术论文大赛章程(2014年试行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学术论文大赛是由共青团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会、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主办的校内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振兴祖国传统医术。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我校在校学生递交本专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作品参赛,每个组包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两大类;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校团委及其他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
第六条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组织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 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二)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三) 决议其他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研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为初审组、复审组和终审决赛组,并设初审组长、复审组长和终审决赛组长各一名。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审看参赛作品;对作者进行问辩;
(三)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交稿方式
第十条 凡广州中医药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参赛的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参赛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须均为学生。
第十一条 每篇参赛作品的作者最多为六名,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研究生组进行评审。第一作者交稿数量不得超过三篇。创业计划书、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已在期刊上发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论文、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的论文等均不在参赛范围之列。已申请课题项目,论文成果未公开发表或未参加校级或以上其他比赛,未获奖的可以参赛。鼓励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论文参赛。
第十二条 参赛的作品分为本专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其中每个组包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两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定在医学、药学、信息技术、数理4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第十三条 保证评分公平性。作者个人资料(姓名、院系、年级、学号、指导老师、联系方式)不得出现在首页后的任何一页;统一格式,参赛作品的封面和论文应按公布的格式书写。
第十四条 参赛作品正文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须附中文本),以小四号宋体打印在A4纸上(文章版面尺寸362.5px×550px)。
第十五条 交稿方式:个人交稿至院学生会,各院学生会统计整理稿件后,在截稿时间前交至校学生会。
第四章 评审与奖励
第十六条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因素。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初审、复审、终审决赛三阶段进行。参赛作品经评审委员会初评组评审,3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复审。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特等奖2名,其余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作品总数的1%、5%、10%、15%。本专科生、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
第十八条 复审选出各类最优秀的6-8篇作品进入答辩,答辩分数最高的2篇作品获特等奖,余下分数较低的作品获一等奖。
第十九条 特等奖和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称号。每个作品对应的“优秀指导老师”最多不超过两位。
第二十条 竞赛设1个最佳组织奖。
最佳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各院举办论文指导交流讲座活动的数量、交稿比例及交稿质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比。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并对其作者处禁赛一年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审议通过之日期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所有。
附件2:
报名表格及填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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